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627.“就求你让我主在我们中间行”表为叫神性可以从内在存在于它里面。这从“行”和“在中间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行”是指生活(参看3335, 4882, 5493, 5605, 8417, 8420节),当论及主时,是指祂赋予生活并同在;“在中间”是指从内在存在于它里面(参看1074, 5897, 6068, 6084, 6103, 9164节)。“让耶和华在我们中间行”之所以表示为叫神性可以从内在存在于外在形式里面,是因为摩西代表圣言、教会和敬拜所取、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。这外在形式必须拥有内在之物,即神性之物在里面;当外在形式的每一个部分都拥有一个适合所有天堂的天使的内义时,它就拥有神性之物在里面。为做到这一点,外在意义或字义,必须由纯粹的对应构成;当每一个词和每一组词都在内义上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时,它就由纯粹的对应构成了。这些就是存在于外在形式中的内在神性事物。
3038.“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”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。 这从“种”和“这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种”是指仁之信,以及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(参看1025, 1447, 1610, 2848节),因为一切信之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,“种”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。“这地”,即迦南,是指天堂,或主的国度(参看1413, 1437, 1607节);它是指天堂,或主的国度,故是指“迦南地”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本身。因为神性本身若不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,就无法流入天堂;主在马太福音也清楚揭示了这一点:
一切所有的,都是我父交付我的。除了父,没有人知道子;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,没有人知道父。(马太福音11:27)
约翰福音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,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“子”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。人若以为在天堂,他们敬拜除主以外的任何其他父,就大错特错了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